公开时效:长期 发布机构:校办 文件编号:
我校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680号)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2017学年度,我校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拓展公开途径、深化公开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全年没有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充分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
为了使信息公开制度常规化,将信息公开措施落到实处,我校在2017年7月新一轮中层干部轮换和校领导分工调整后,及时对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进行了调整,并对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的成员也及时进行了调整和充实。我校已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各部门(教学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明确,责任到位,为信息公开的推行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本年度,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和部署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工作落实。
(二)认真执行工作制度。我校按照《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章程》、依法治校和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比照《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原则、工作机构及具体职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等各项等各方面的具体内容,适时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提高了学校工作透明度,促进了依法治校。
(三)拓展公开途径
一是通过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学校中层管理干部会议、全校教职工大会、二级部门会议等有效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二是通过党政联席会、教代会、专题会和各级座谈会等定期不定期通报需公开的有关信息。一年来,我们先后在教师代表、离退休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民主党派人员中召开多场座谈会,同时也将大家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逐条解答处理。
三是学校通过各级网站和学校外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同时,我校还运用电子屏幕、手机短信、学报、院报院刊、工作简报、校园广播、海报栏、宣传栏、就业服务专栏、校园官方微博、微信、QQ群等形式全方位、及时公布信息公开内容。
四是以通知书和致家长信函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公开涉及学生利益的有关规定和事务。
(四)规范公开内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校将学校党务信息、校务信息和招生工作、财务工作、人事工作以及学校阶段性重点工作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丰富和规范了信息公开的内容。
(五)加强督查反馈
一是组织监督。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学校自查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是校内监督。采取向师生员工通报信息公开情况,建立各种会议制度,及时收集全体师生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开展民主评议等办法进行有效监督。同时设立网络办公平台、信息公开意见箱、设定了监督电话(028-85767149),信息公开电子邮箱(wcyxxgk@163.com)、QQ群交流、群发短信、内部办公平台(OA自动化办公系统)等方式,接受师生反馈,采纳合理化建议,并将办事结果及时公布,保障了广大师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权益。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校按照《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主动公开。现就10类50项信息公开的情况逐条说明如下:
(一)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第1条:我校对学校最新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进行了主动公开。
第2条:通过教育厅审定后的《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章程》已按要求进行了公开;学校完善或新增的相关规章制度已按照规定进行了公开,内容涉及校党务、政务等工作。
第3条:已按要求召开学校第一届第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相关工作报告已公开。
第4条:为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对文化产业高职教育的指导作用,学校有关部门经过多方面调研论证,形成了学术委员会组建方案。学校已成立了学术委员会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拟成立学术委员会,全面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
第5条:已按规定和要求主动公开了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年度工作总结及2017年度工作重点。
第6条:我校2016-2017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已按要求公开。
(二)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第7条:我校招生章程每年5月通过教育部网站“阳光高考平台”专栏、《四川省招生考试报》对外公布。单招考试宣传资料在学校招生网全年对外公布、1—4月对外宣传并发放纸质资料。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在学校招生网全年对外公布、6月在《四川省招生考试报(计划合订本)》对外公布、3—6月对外宣传并发放学校招生简章。
第8条:我校不涉及“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的公示项目。
第9条:我校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在学校招生网全年对外公布,7—8月安排3部电话提供查询。已按要求公开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情况。
第10条:我校开设了4部招生咨询电话,考生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专栏、《四川省招生考试报》、四川省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百度商桥和百度搜索引擎、学校招生网均可咨询、申述;同时,学校开设2部招生信访电话(监审处电话)接受申诉。本年度我校无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需要公开的内容。
第11-14条:我校不涉及相关事项。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第15条:已按要求已主动公开了7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16条:本年度,我校无受捐赠财产的公开内容。
第17条:我校于2017年6月11日正式成立了四川学府文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对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资委等信息公开。
第18条:本年度我校共公开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信息30余项,信息涉及演播中心改造设计、老浴室改造、创新创客中心改造、配套变压器安装及球场改造等项目。
第19条:学校已公开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等信息。
第20条:学校已公开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信息。
第21条:学校已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信息。
(四)人事师资信息
第22条:本年度,我校校级领导无社会兼职情况。
第23条:本年度,我校仅一位校级领导有此情况。2017年9月17日-23日,院长罗晓东随团赴香港开展教育交流,已由校办(外事处)按照程序在学校公告栏进行了公示,相关信息上报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
第24条:学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了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和聘用办法,并已公开。
第25条:我校本年度开展了中层干部届满考核及新一届任期续聘工作,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进行了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信息3次。
第26条:学校人事处已协同工会制定了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待行文后在学校信息公开栏予以公开。
(五)教学质量信息
第27条:我校已及时更新并主动公开了专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等信息。我校现有大专阶段学生8954人,五年一贯制前三年有385人,共计在校学生为9339人,专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为95.88%。
第28条:我校已及时更新并主动公开了学校的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名单。本年度,我校共有38个专业,其中新增专业为“艺术设计”,停招专业为“包装策划与设计”。
第29条:我校已及时更新并主动公开了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情况。全校各专业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的46.8%以上,选修学分占总学分比例超过15%。
第30条:我校已及时更新并主动公开了主讲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课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情况。我校现有教授9名,本年度主讲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86%,教授授课课程占课程总门数的0.9%。
第31条:我校已经通过学校就业网将学校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情况面向社会长期公开。
第32条:我校毕业生规模、结构两项内容已通过学校就业网、《毕业生选录指南》对外公布,“就业率、就业流向”等内容待审核后对外公开。
第33条:我校2016年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已按要求在学校就业网公开。
第34条: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将在待完成后公开。
第35条:学校已公开2016年度教学质量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编写完成后再公开。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第36条:按照教育部41号令修改后,经省教育厅备案通过的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已印发并公开。
第37条:学生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制度已全面公开。
第38条:按照教育部41号令修改后,经省教育厅备案通过的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已公开。
第39条:按照教育部41号令修改后,经省教育厅备案通过的学生申诉办法已公开。
(七)学风建设信息
第40条:已完成《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学风建设实施细则》起草工作,待审核后公开。
第41条:已完成《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学术道德规范(试行)》起草工作,待审核后公开。
第42条:已完成《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起草工作,待审核后公开。
(八)学位、学科信息
第43-46条:我校是高职类专科院校,不涉及学位、学科信息等相关事项。
(九)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第47条:我校与韩国庆星大学签署的《国际教育交流项目协议书》已按要求公开。
第48条:我校暂不涉及来华留学生管理公开事项。
(十)其它公开信息
第49条:我校暂无“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方面需要公开的内容。
第50条:学校已公开《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反恐防暴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实际情况,暂无其它需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度,我校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内容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2017学年度,我校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绩,但仍存在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单位部门之间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个别单位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项目还需进一步补充,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考虑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更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使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更明确,内容更规范,这是今后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之一。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及岗位晋级内容考核等,形成信息公开工作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工会协调和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更大的成绩。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发挥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广泛监督的作用,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水平,促进我校民主政治建设,实现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到相关投诉与举报材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校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中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