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效:长期 发布机构:校办公室 文件编号:川文产发〔2011〕14号
为加强对学院日常公务用车的管理,提高公务用车效率,节约行政办公成本,本着减排增效、开源节流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用车范围
1、现职院领导公务用车。
2、各部门、教学院系人员公务用车。
3、学院大型活动专项用车。
4、学院对外公务活动接待用车。
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
1、学院公务用车由学院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和调度。车队实行办公室主任领导下的队长负责制。车队根据学院公务需要合理安排车辆使用,并按要求登记。
2、学院办公室本着从严把握、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范围。各部门、教学院系工作人员外出办事时,能乘坐公共汽车办理的,原则上不安排出车。
3、办公室和车队按各类公务用车申请的先后和事情缓急程度统一调度安排车辆,并规范公务用车的审批手续。
4、各部门、教学院系公务用车时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用车。
三、公务用车审批程序
1、市内用车审批程序:
用车人提前一天填报《用车申请单》→用车部门(院系)主要负责人签字→车队队长据《用车申请单》视车辆安排情况派车。
2、省(市)外长途用车审批程序:
用车人员提前两天填报《用车申请单》→用车部门(院系)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分管院领导审批→车队队长据《用车申请单》视车辆安排情况派车。
3、学院大型活动专项用车审批程序:
活动主办部门填报《用车申请单》→用车部门(院系)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分管院领导审批→车队队长据《用车申请单》视车辆安排情况派车。
四、公务用车费用管理
1、学院各部门、教学院系使用车队车辆,实行收费管理。车队根据车辆类型、公里油耗或台班情况按相应收费标准收费。收费标准见附件。
2、车队每季度根据存档的《用车申请单》和各用车部门、教学院系签字确认的用车金额汇总其用车情况,每季度与计财处进行公务用车的审核、结算。各部门、教学院系用车费用从部门、教学院系包干的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教学院系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需用车的,其费用从院系学生活动经费中列支。达到或超出行政办公经费或学生活动经费包干额度的部门、教学院系需先落实用车经费,否则不予派车。
3、学院重大活动、重要接待任务所用车辆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联系、调度,费用由学院承担。
4、各部门、教学院系可选择自行租车解决出行问题,租车费用从各部门、教学院系包干的行政办公经费或学生活动经费中列支。
五、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学院此前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公务用车使用收费标准
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