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效:长期 发布机构:人事处 文件编号:川文产发【2017】6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管理,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19号),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三个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8〕74号),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宣干〔2008〕122号),省人社厅《关于变更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川人设办〔2013〕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和队伍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我校事业编制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类管理、按岗聘用原则;
(二)坚持逐级晋升原则;
(三)坚持师德师风优先原则。
三、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是指:正高级四级岗位晋升三级岗位;副高级六、七级岗位晋升五、六级岗位;中级九、十级岗位晋升八、九级岗位;助理级十二级岗位晋升十一级岗位。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国家关于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晋升:
1.师德师风考评不合格的人员;
2.聘期内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3.未按规定完成教学工作量或其他工作任务的人员;
4聘期内发生过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基本任职年限
1.申报正高级三级岗位须在正高级四级岗位上任职满5年及以上;
2.申报副高级五、六级,中级八、九级,助理级十一级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4年;
3.现岗位任职年限时间截止申报当年3月1日。
(三)放宽基本任职年限的条件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年限的通知》(川人发〔2008〕50号)文件精神,对于没有达到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任职年限,但在现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以来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其基本任职年限可以适当放宽:
1.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可以放宽2年。
2.获得省(部)级奖励的,可以放宽1年。
因同一项目或者工作获得多项上述奖励的不重复计算放宽年限。
获得上述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系指直接获得上述奖励设立机构奖励的人员,不包括参与完成上述奖励的项目或者工作、由获得上述奖励的机构另行奖励的其他人员。
四、申报材料
1.填写《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申报表》一式两份;
2.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证书或资格文件);
5.《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教师系列职务者提供)。
五、聘用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填写《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申报表》,连同其他申报材料交所在部门、教学单位。各部门、教学单位签署意见后集中报送至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初审
各学科组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学科组组长签署意见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复审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教务处负责对申报人师德师风情况和教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复审,并提出拟聘建议人选。
(四)确定拟聘人选
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报批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七)聘用与考核
学校与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确立“合同关系”,正式聘用。学校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对聘用人员实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相关待遇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校领导、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它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担任。
七、其他
(一)校内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大局观念和纪律意识,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自觉维护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工作的严肃性。
(二)在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有关人事纪律严肃处理。
(三)本实施办法由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与聘用实施办法》(川文产发〔2015〕6号)废止。
附件: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申报表
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申报表
|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学历/学位 |
|
| 现岗位任职 时间 |
|
从事专业 |
|
| 现聘岗位类别 及等级 |
|
拟晋升岗位类别 及等级 |
|
| 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取得情况 |
|
| 聘期内年度考核情况 |
2013年 |
|
2014年 |
|
2015年 |
|
2016年 |
|
| 申请人保证 |
本人郑重承诺: 以上填写内容属实,如因不实或填写失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科组初审意见(含公示情况) 学科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审核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教务处审核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人事处复审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审批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